紅色子房語錄:創新永遠走在法規之前。
在英國的執業會計師朋友J,請我評估一個海外地產投資機會,簡單說就是借錢給英國的建商蓋房子,提出的借款利率條件還不錯。我請他提供該案借款架構,結果他回傳給我一個英國針對不動產物件的Peer to Peer Lending Platform(網路個人借貸平台)。
P2P網路借貸平台是什麼?簡單的說就是在網路上進行「個人對個人的借貸媒合」,搭目前「共享經濟」的列車,你可以用同一筆資金分項投入數筆借貸案分散風險,甚至借款人、還款人都可以不見面下完成借貸關係,直接每月就收到利息收入。
其實自2005年起,以Zopa、Proper、Lending Club為代表的P2P貸款服務平台在歐美興起,並逐漸推展至世界各地,中國據說也已有上千家P2P網路貸款公司。隨著大數據(big data)分析技術的發展,連帶信用審核的方式也逐步創新,如Lending Club嘗試透過Facebook等社群網路來尋找投資者,借貸者藉由社群網站進行信用審核,還有Kiva以公益為目的專門提供弱勢族群小額貸款,吸引投資者用低息或無息的方式資助貧困家庭,協助改善他們的生活。
坦白說,P2P Lending(個人網路借貸)跟CrowdFunding(群眾募資)一樣,都是網路「共享經濟(The Collaborative Economy)」的新集資模式,但由於各國家金融開放程度不一,目前歐美國家發展仍較為成熟。
在英國針對不動產物件的P2P網路借貸,依照抵押權可以分為「一胎貸款」或「二胎貸款」,甚至有些開發行為的借貸,在我看來也算是「建築融資」的一種。因此,P2P不動產借貸網站,有別於其他微型貸款的P2P借貸平台,強調有專業的不動產團隊進行審核,甚至有數十項標準將借款風險透明化並予以給分。
至於借款平台是不是進行連帶「借款擔保」?不同的網站平台有不同的作法。美國的Prosper及Lending Club的運作模式,借貸雙方並不存在直接借貸關係,不論是借款人或放款人均須註冊成為該公司會員並提供基本資料,註冊後使用帳號名稱以匿名的方式進行交易。
這樣的營運模式,放款人並不直接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放款人拿到的是其所選定與購買的與借款人貸款相對性的收益權憑證(payment-dependent notes),即放款人對於借款人並無直接請求的權利。對借款人而言,一旦放款人決定要投資的貸款,會由一家合作銀行撥款給借款人,而該銀行隨後會將債權賣給平台,以換取該平台透過出售對應的收益權憑證,從放款方所獲得的本金。最後借款人是直接向平台還款,而平台則從向放款人出售收益權憑證及安排銀行放款的過程中,收取服務費用,而借款人和放款人間始終保持匿名不直接接觸。
至於中國也發展出只做媒介的「拍拍貸」,以及做債權擔保的「宜信」P2P平台作業,容我日後有機會再做說明。
英國會計師J提出的作法很簡單,希望我們投資團隊在香港針對該英國個案進行私募,再註冊該P2P平台取得高階投資會員資格,進一步從該平台投入該建商開發融資的機會,投資團隊同時轉取利差。
不過目前我仍無暇到英國進行實地查核,在缺乏借款人資訊的狀態下,貿然啟動投資風險仍高。不過,可以想見在不久的未來,當重度倚賴融資手段的不動產開發投資,如何藉由P2P取得房產投資的第一桶金,將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一大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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