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子房語錄:三年前的政策呼籲,三年後政府這隻大象總算動了。
前幾天內政部舉行「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制度通盤檢討會議」,邀集產官學界與會,會中提到「預售屋簽約後30天實價登錄」的議題進行交換意見,可惜會中未能達到具體共識。
紅色子房對於預售屋價格迅時登錄的議案一直舉雙手贊成,但不希望這是「選舉前的摸頭行為」。 畢竟,這樣的呼籲早在三年前已經說過了。
記得紅色子房在2011年七月就曾發表過建商定價才是炒房的元凶一文,該文中提到:區域建商聯合哄抬定價,同時藉由如「僅剩最後兩間」等各種行銷手段創造成交行情,加上成交數量與紀錄的不透明,買房族群在談判空間上馬上出現弱勢,在價格上只能縮手觀望。但看著區域房價被媒體操作「現在不買,以後買會更貴」的情況下,買家若真的有置產意願,只能乖乖地接受了。
在文章發表一年過後,不知為何而戰的「奢侈稅政策」,以及半套的「實價登錄制度」上路了,炒房主因的預售屋卻被排除在法案適用之外,因此紅色子房曾在2012年九月再發表從建商炒房公式證明奢侈稅與實價登錄政策之無用一文,文中提到:
奢侈稅最大失敗就是排除預售階段的買賣,也就是「粉絲團轉賣給下一手」這段不課奢侈稅,即使在第三階段「後繼投資客」進場,只要再堅持不完工點交仍可避掉奢侈稅,想辦法炒高賣給下一位。
事實證明,兩年下來「房價所得比」仍然居高不下,近幾個月政府總算醒悟再追查預售屋的資本利得稅。
紅色子房所支持的房地產「財務自由」,是藉由努力改造老舊房屋,運用創意爭取好的租金收入,獲得每年穩定報酬的投資家。反觀那些隨著建商代銷起舞的投資客,沒有投入任何心力與地產專業,只憑藉莊家調價賺取差價EASY MONEY的行為,根本就是把利益建築在剝奪真正使用者的權益。預售屋價格的無法透明,其實就是最大的炒房黑手。
目前看到預售屋價格無法迅時登錄最主要的立法障礙,在於「預售屋屬於債權行為,未具有產權,目前並無法源依據債權有必要申報實價登錄」。
但依照紅色子房的經驗,這樣的政策議題不應該只在內政部地政司層級去研議,應該提高到行政院跨部會層級去討論,同時激勵立法院各黨團同步提出相關法案。
「不動產奢侈稅」都可以用原本與房地產風馬牛不相及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去規範,預售屋實價登錄也可以檢討從其他部會法源如「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去配套,而不用死守「物權」與「債權」是否需登錄的地政三法死胡同。甚至,另立一個「居住正義法」來規範也未嘗不可能。
「房地產業」以往靠大量「資訊不對稱」,用話術「騙得」銷售獲利的時代已經趨於尾聲。在網路資訊透明的世界裡,新的房地產開發銷售觀念正在萌芽。未來沒有跟上這波房地產資訊透明化風潮,變更投資銷售商業模式的房地產相關企業,預計在五年內被淘汰。現在買3C產品、航空機票、飯店住宿都可以上網比價,找到最便宜的購買管道,未來買房亦然。
在資訊透明化下,房地產業也才能「良幣驅逐劣幣」,讓大家用最優惠的價格買到最好的房子。
至於廣大的首購族們,自己的權益更要自己爭取,藉由今年選舉年民氣可用,通過有利於居住正義的法案。告訴各黨團候選人,想要選票,就好好解決這項議題!
否則,這篇文章三年過後,政府這個大象還在研究,持續擴大的「房價所得比」可等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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