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本文是寫給對選擇權完全陌生的朋友看的。選擇權是數學家的遊戲,研究數學,最重要的就是弄清楚定義。我們從選擇權裡的買權出發,著用簡單的敘述介紹"買權"的專有名詞、特性、買方賣方的不同...等。期望帶領對選擇權有興趣的朋友,一窺這神奇的交易殿堂。對期權老手來說,也希望本文能帶來一些不一樣的體悟。
買權 = 買進的權力
買權又稱作CALL (可樂),顧名思義是一種 “買進的權力”。許多人喜歡用實際的商品交易解釋買權的觀念,例如買房子前先預繳訂金、買土地先壓金等…。牧清華覺得大可不必。既然我們是研究台股指數選擇權市場,我們就專心研究台股指數選擇權就好。
下圖為2013年07月31號收盤後的八月選擇權報價 (截圖自永豐eLeader)。一般來說,我們習慣把買權放在中間履約價的左手方,賣權放在右手方。排序的方式由低履約價到高履約價,由上而下。
沒接觸過選擇權的朋友可能會覺得畫面好多數字,看了就不想懂。別被嚇到了!我們拿報價裡履約價為8300點的買權當例子作說明 (紅色框框)。這裡簡寫為8300CALL@30.5。
8300CALL@30.5
當我們想要買進8300CALL@30.5,我們需支付30.5點的權力金去購買。在台股指數選擇權裡,1 點 = NT 50元 ,所以30.5點相當於要支付NT1525元去購買。(手續費暫時忽略)。而這裡的8300,我們稱為履約價,代表在結算日當天,我們可以用8300點的價位去買進大盤指數。
你可以把8300CALL@30.5想成是一份合約,價值NT1525元(30.5點),而這份合約所賦予的好處是有權力在結算日用8300點買進大盤指數。注意到既然是權力,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執行這樣的權力。此外,在選擇權的交易裡,每一張選擇權合約我們用”口”當作單位。
結算日: 每個月的第三個禮拜三
根據期交所的規定,每個月的第三個禮拜三為當月選擇權的結算日。換句話說8300CALL@30.5此檔買權要在八月的第三個禮拜三(2013年08月21日)被執行履約或是放棄。
如何計算結算價?放棄 or 執行 8300CALL履約權力
我們將結算當天大盤指數最後半小時(13:00~13:30)的算數平均數稱為結算價,以八月的選擇權來說,結算價就是2013年08月21日 PM 1:00~ PM 1:30的算數平均數。若結算價低於8300點,想必你不會執行這檔選擇權所賦予你的權力,因為直接買大盤還比使用CALL@8300的權力買進8300點來的便宜。 反過來說,如果當天結算價高於8300點,你便會執行這檔買權所賦予的權力。 下圖為CALL8300@30.5的損益圖。
買買權 (Long CALL):看對不一定賺,看錯一定賠!
若在2013年7月31日買進8300CALL@30.5,代表在結算日2013年8月21日有權力用8300點買進大盤指數。換句話說,你預測盤勢是會往上漲,且會超過8330.5,你才會買進8300CALL。假設2013年7月31日之後,盤勢確實如你所願往上發展,可是最後並沒有超越8330.5,如下圖黃色區域所示,則你還是賠錢!(看對不一定賺)
只有看的很對,如下圖淡紅色區域所示,才確實會賺到錢!能賺到多少錢,這裡留給讀者自行去思考 ( Hint: 根據買權的定義去想!)
賣買權 (Short CALL):看對一定賺,看錯不一定賠!
相反的,若在2013年7月31日賣出8300CALL@30.5,代表在結算日2013年8月21日,賣方有義務對買進8300CALL的交易者負責。因此,可以發現賣方的損益圖完全為買方損益圖對X軸的鏡射。賣方賺的錢就是買方賠的錢,買方賺的錢就是賣方賠的錢。
由上兩張圖可知,買方"看錯一定賠",在賣方變成"看對一定賺";買方"看對不一定賺",在賣方變成"看錯不一定賠"。
只有看的很錯,如下圖淡紅色區域所示,才會賠到錢!
由上兩張圖可知,買方"看錯一定賠",在賣方變成"看對一定賺";買方"看對不一定賺",在賣方變成"看錯不一定賠"。
只有看的很錯,如下圖淡紅色區域所示,才會賠到錢!
訪間許多文章會提到選擇權應該作買方,因為風險有限,獲利無限;若作賣方,獲利有限,風險無限,因此建議初學者可以作買方就好。
牧清華認為,買方賣方沒有絕對的好與壞,雖說買方風險有限,可是作買方十次約有七八次以上都是賠錢的。另外說到買方獲利無限,這也只是在大盤會在結算日前漲到無限高的價位,買買權才會獲利無限。
問題是,大盤有可能在結算日前漲到無限高嗎?請讀者自行思考。
作賣方雖然獲利有限,但是十次約有七八次都是賺錢的。雖說"看錯不一定賠",但最該小心的還是" 風險無限"這件事。當然,如上所述大盤不可能漲翻天真的讓賣買權賠到無限大,可是一旦作賣方進入所謂的"價內",您相當於用了將近20倍以上的槓桿,其危險性,不得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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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買權的介紹,這篇只是九牛一毛,若真要細細講,除了專有名詞外,還可以講到買權的各種特徵、性質、訂價方式、交易策略,寫都寫不完。
為什麼牧清華只介紹買權,不介紹賣權。個人認為,賣權可藉由期貨與買權合成,若對選擇權操作還不是那麼熟悉,建議不要把手上部位複雜化,清楚了解手上部位的風險,遠比交易策略重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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