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如此活躍的腦神經,才有這般的金融創新!
金融創新本身不是問題,真正的問題是創新後帶來的難題。
[注1]為什麼「資產證券化」能夠分散投資人的風險呢?舉例,亮亮抵押他的房子來獲得貸款,每年要繳5%的利息給銀行。現在,神奇的投資銀行將亮亮的房子「證券化」,將原本對亮亮房子的債權分割成5份,分別賣給5個投資人,每個人各獲得1%的報酬(特別是當銀行利率趨近於零的時候,越熱門)。如果今天亮亮繳不出房貸,每一個投資人則可以分得房子五分之一的擁有權,也就是說每個投資人的投資風險也被稀釋成五分之一了。
[注2]什麼是「信貸違約交換(CDS)」呢?簡單的說,就是貸錢的一方害怕借錢的一方違約不還錢,於是乎向避險基金(hedge fund)買保險,由避險基金承擔風險。當然,投資銀行(A)必須每年支付固定利息給避險基金(C)作為報酬,直到借貸雙方契約終止。舉個例,A銀行將手頭上的1百萬美金借給B房地產公司,每年答應支付利息8%給A。另一方面,A擔心B公司到時還不出錢,於是找C避險基金買保險,CDS的面額就是1百萬美金。而A答應給C的酬勞是1百萬美金年利率3%作為風險報酬。若今日B如期還錢給A,C就可以輕鬆拿走3萬美金。倘若B真的違約了,C就就必須把B沒還的1百萬美金還給A。這裡作者的意思是:有了第三方作擔保,A覺得借錢給B風險變小了,於是更樂意借錢;B因此受惠,於是借了更多的錢,進行公司的擴張與佈局。以前譯者是翻譯成信貸違約「掉期」,現在覺得「交換」比較簡單明瞭,所以改譯為「信待違約交換」。
《一分鐘譯者摘要》
如果有個人想賣你一樣產品,可是他自己也不知道產品的內容是什麼的時候,你還會想要跟他買這項產品嗎? 我想答案很顯然是“不會”購買來路不明的東西。衍伸性金融商品,如CDS(造成2008年金融危機的原因之一),經過投資銀行N遍的分割與重新包裝之後,即使連絕頂聰明的華爾街金童們,也無法清楚地告訴你,現在他拿在手中、正準備販售的商品內容到底是什麼,更何況身處在全球金融工業末端的台灣投資客呢?
「資產證券化」真的是一項創舉,分散了投資人的風險,也因此讓投資人願意拿出更多的錢出來。企業的資金來源變得更廣,毫無疑問地,整個市場的將更加活絡。但是,如果沒有足夠的規範來管理,將會帶來難以收拾的悲劇。以CDS為例,它屬於場外交易,規範本來就少,加上交易過程缺乏記錄又不透明,到底同一件商品被買賣幾次都沒有人曉得。這使得衍生性金融商品就像是個「黑盒子」一樣,沒有人知道葫蘆裡的藥長得是甚麼樣子。
除了衍生性金融商品的規範不足外,葛林斯潘當時「低利率」的政策、以及他本身堅信「市場自由者」的信念有關。低利率的政策(接近零利率),讓熱錢急於想找出口,使得「創新金融商品」一時洛陽紙貴,投資人爭先恐後購買。當時美國商品交易期貨委員會(CFTC)的主席 ─ 波恩女士(Brooksley Born)就曾當面質疑葛林斯潘「放任市場」、「不加以約束衍伸性金融商品市場」的態度。當時葛林斯潘還不悅地回說:「你不懂,市場會自己找到解決的方法的!」
直到金融危機爆發,葛林斯潘終於在國會的聽證會上承認:「我錯了。」
回過頭來想,當初是不是真的加強對衍伸性市場的規範就能避免掉金融危機了呢?其實,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大型金融企業大到不能倒(Too big to fail)”。如果這些規模龐大的金融企業,仗著「政府不敢讓我倒」的心態持續下去,人性的貪婪,將會讓吞噬理性,金融危機將可能再一次地發生。
最後,譯者在本篇加了很多煩雜的注解,希望讀者能夠耐心閱讀。相信讀者讀完本文將能夠獲得一些衍伸性商品的知識,並對金融危機有個粗淺地了解。
若解析葛林斯潘的前任主席 ─ 保羅‧沃爾克(Paul Volcker)的觀點,會發現與現在的主流觀點較接近。沃爾克過去曾暗示道:自從金融界發明了自動提款機(ATM)之後,再也沒有發明任何有用處的東西了。無可避免地2008年發生了金融危機,發明衍伸性金融商品的華爾街金童們,將危機變得一發不可收拾的原因,歸咎於:第一,證券「被創造的太複雜 [注3]」,以致於難以正確估價。其二,證券涵蓋了太多不明確的資產,其中「暗藏有毒資產」。第三,風險過度集中在發行CDS的公司身上 [注4]。
[注3]這裡所指的「證券太複雜」,可以把它想成一個商品,經過多次的買賣與多層的包裝,到最後根本沒有人知道包裝裡的東西是什麼。舉例,回到[注1]的例子:亮亮的債權被賣成5張證券後,其中2張被知名的大銀行A購買。因為亮亮是個老實付貸款的人,於是銀行A覺得這2張證券很安全,如今銀行A就把其他3張也不錯的證券合在一起,然後切成10份賣出。接著同樣的動作N遍:購買→整合→包裝→切割→賣出。等到這複雜的程序進行100遍之後,沒有人知道自己手中的證券到底是什麼,也沒有人想要花心力去瞭解這精美包裝裡頭是什麼。
[注4]「風險過度集中在發行CDS的公司身上」,這要用例子說明比較清楚:AIG是美國最大的保險公司之一,回到[注3]的例子,假使A公司或是手握證券的投資人,還是有點擔心亮亮和其他債務人的房貸繳不出來,於是他們就去找AIG購買「保險」,也就是[注2]說的CDS。因為亮亮和其他人債務人在景氣好的時候,賺了不少錢,加上產品已被包裝了好幾層,評信機構如穆迪(Moody’s)也不清楚到底產品的內容是什麼,端看A公司在投資銀行界裡面名聲很好,可能就給了最高的評等。然而,當AIG看到穆迪給這些證券這麼高的評等時,當然很樂意發行大量的CDS,以為自己可以穩穩賺進保費。直到景氣不好,亮亮等債務人還不出錢來,就像骨牌效應一樣,許多重覆包裝再賣出的證券全部違約,這時AIG就必須承擔所有的債務責任。這就是「風險過度集中」的意思。
葛林斯潘先生過去對「金融創新」的評判錯得離譜:目前美國仍無法擺脫金融危機的陰影,根據一些調查,美國經濟甚至已經倒退了十年。但是,沃爾克的這番批評,有點過於輕蔑葛林斯潘了。對實體經濟來說,「證券化」是提供「信用貸款」的重要來源;歐洲如果能夠減少對於銀行的依賴,將會使得經濟變得更活絡。以保守的印度做對照,CDS也早被金融監管單位認可,並於去年開放CDS市場。
就讓我們攤開過去25年來,金融創新的資產負債表上的每一條項目。不要只批評造成金融危機的衍伸金融商品,其他對市場有正面助益的商品也為數不少:像是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注5])減低了投資人的成本;災難債券(catastrophe bond/CAT bond [注6])可以讓保險公司,分散意外災害發生的風險;微型貸款(microfinance)是將小額度的錢貸款給窮人 [注7];以及所有令人感到頭暈目眩的支付費用的新技術。
[注5]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又稱為「交易所交易基金」。既然叫做基金,就不是投資人一般買賣的股票,而是一個對應到股票指數的基金。但ETF的交易方式與股票卻是相同的,可以隨時買進或賣空,也不用像傳統基金要等到盤後才能交易。以台灣為例,寶來證券發行的「台灣卓越50基金」是以「台灣50指數」當作ETF上漲或下跌的依據。若台灣50指數上漲,寶來台灣50的ETF也跟著漲。世界各國的股市都能擁有多個ETF,像美國就有:「道瓊工業指數基金」、「那斯達克100科技指數基金」與「標準普爾500基金」。
[注6]什麼是災難債券?簡單地說,就是保險公司接受一般企業投保,投保內容是:當某一不可預期的天然災害,造成了該企業的損失時,則保險公司要承擔一切由災害造成的損失。舉例,假設日本福島地震發生之前,東京電力公司向某A保險公司買「地震險」,由於投保金額很高,所以A保險錢賺的也多。即使地震發生的機率很小,不過A保險公司害怕萬一真的地震來襲,憑著A公司的資產也賠不了這筆保險金,於是A保險公司就發行「災難債券」,利用高報酬(高利率)來吸引買家購買這筆災難債券,同時並將「賠償責任」轉嫁給投資人。如果地震沒發生,持有債券的投資人荷包滿滿;相反地,一但發生地震,當初購買債券的投資人,就要負起全部(或部分)的保險金額給東京電力公司。另外,因為英文縮寫的關係,災難債券亦稱為CAT bonds(貓債券)。
[注7]這裡說的「微型貸款」制度,其實指的就是孟加拉的「窮人銀行」─孟加拉鄉村銀行。銀行創始人穆罕默德‧尤努斯,想要幫助窮人脫貧,於是發明了一種新的貸款制度,就是向貧窮的人發行「不需要擔保」且「面額較小」的貸款,也就是微型貸款。其放款對象主要鎖定在貧鄉婦女,因她們貸款的動機單純是為了創業(家庭手工的小事業),所以借貸金額低,而這一點不算大的錢足以改善她們一家人的生活,且還款率高。創始人穆罕默德因此獲得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資料來源:Wikipedia。
沒錯,金融創新的結局時常令人無法滿意 ─ 舉個例來說,就是常常衝撞金融資本規範 ─ 但是,徹底解決這些大問題是刻不容緩的。生活在人類壽命增長的時代,人們試圖去發明新的金融市場來因應長壽的社會(為了防老而投資),因此,壽命延長所帶來的風險,將從過去的「實行退休年金計畫」轉移到「進入資本市場投資」。如果歐元區的危機能夠催生出「歐元債券」,防老資金將以此為標的,新的投資銀行家也將因而誕生。
當壞的想法剛開始萌芽的時候,尚不足以造成威脅。如果只有少數人買到爛蘋果,全世界的人都不會關心。但若規模一大起來,將造成金融體系的憂心。當衍伸商品或是分析的技術變得系統化時,每個人都在金融市場參一腳,同時他們的資金被保證,將得到良好的管理。根據我們本周的特輯,顯示出金融創新產品的發展極為迅速。CDS於1990年問世,到了2007年時名目價值高達62.2兆美金。產品在這幾年中不斷地發生變異,部分原因是當初金融專利的制度尚未普及:以2011年全球金融公司在美國擁有的專利排名來看,在259間公司中排名第1的是美國運通(American Express)。只要其中一個金融創新商品著火,就好像把整個金融業倒進蠟燭膏裡頭,火勢越來越旺。
輕忽沃爾克的叮嚀
要解決衍伸性金融商品的恣意成長與變異,有兩個方法:其一,提高對部分金融監管法令的警戒線程度。有一個最佳的例子:去年國際貨幣基金(IMF)和其他金融機構異口同聲地關切ETF市場的快速演進,特別是在有些法規涵蓋不到的死角,讓投資人利用衍伸性金融商品得以牟利。這樣的警告,促成了金融產業自我反省的一個機會,同時也讓市場變得更透明。第二是近乎命令的要求:確保所有的金融規範都能夠跟上金融創新的腳步。只要有人想要購買CDS,銷售方「幾乎」可以無限制地販售;然而,後場辦公室(back office [注8])的人就被留下來收尾。一個圈內人膽顫心驚地認為:「如果金融監管單位沒在2005年就介入並整理CDS的一屁股爛帳,很難想像2008年的危機會有多糟糕。」即使監管單位已經介入,仍然疏漏了美國國際集團(AIG)有大筆場外交易(OTC [注9])的資產,是暴露在風險之中。目前CDS的交易紀錄都被收集起來,並讓監管單位能有效的掌控,此舉將能把類似AIG的疏忽,降到最小。
[注8]一間從事金融服務的公司,按照業務區分為3部分:「前場」是第一線接觸客人,提供個人與公司的金融服務;「中場」則是提供風險管理與IT諮詢;「後場」則是負責審計、會計、維持公司內部營運的單位。
[注9]場外交易(over-the-counter, OTC)指的是,不透過「證交所」而進行的證券買賣,也就是交易商以「直接議價」的方式進行買賣。與交易所不同的是,場外交易沒有公開批露商品價格的機制,所有的商品價格都是由議價決定。此外,OTC法令的規範不嚴密,因此風險相對較高,債券、外匯、遠期合約和交換(SWAP)都是透過OTC進行買賣。
在經歷過危機後,警覺性會提高,這是無庸置疑的。人們對金融交易的滿意度,總有一天會蔓延、並回到整個體系:例如,透過更強大的「結算中心(clearing house [注10])」與「抵押交易」將能回復投資人的信心。沃爾克先生說得沒錯,金融創新的缺點,確實導致了金融危機。如果想要掩蓋問題的話,將永遠無法解決真正的問題。我們從葛林斯潘的時代學到了一門教訓:即使是優良的資本,還是需要透過警戒線來設置緩衝區,以避免難以收拾的結局發生。
[注10]結算中心(Clearing house)是金融商品交易的中間商,它能夠幫「買家」和「賣家」進行配對。買賣雙方都要繳納保證金給結算中心,此舉能夠避面違約的風險,並讓整個交易變得更透明、更有秩序。
藍詩圖盾
現正在美國就讀經濟學研究所,師從國際經濟學家Winston Chang。藍詩圖盾對於國際經濟和總體經濟有興趣,樂於翻譯有興趣的文章,分享給每一位朋友。
原文網址:http://www.economist.com/node/21548232
《本文亦刊登在新女人生活 Woman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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